本報記者 桂小筍
1月8日晚間,思美傳媒發布公告,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》(以下簡稱告知書)。因為此前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,思美傳媒被給予警告,并處以150萬元罰款,時任董秘李子木被給予警告,并處以100萬元罰款。
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員王鵬對《證券日報》記者表示,監管部門對思美傳媒和李子木的處罰只是手段,最終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維護資本市場的秩序,股價的波動有信息差帶來的影響。因此,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有嚴格的要求,董秘是信息披露的直接責任人,要自覺遵守規定,嚴格把關。
2023年11月27日12時50分,思美傳媒對深交所互動易平臺投資者關于“公司作為抖音的長期合作伙伴,是否有相關業務與抖音超市合作”的提問,回復稱“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”。公司股價在當天下午開盤后快速由跌拉升至漲停,并保持到收盤。當日收盤后,思美傳媒在互動易平臺答復投資者相關提問稱“公司所稱代運營抖音超市,是指公司代運營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間之一”。抖音電商官方微博于2023年11月27日、28日就“思美傳媒代運營抖音超市”發布辟謠信息。思美傳媒于2023年11月27日12:50的回復所稱“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”,與實際情況不符。
告知書提及,時任思美傳媒董事會秘書李子木,負責公司對投資者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所提問題的回復工作,其編寫“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”的答復信息并決定發布,未能保證相關信息的真實、準確、完整,涉嫌違反《證券法》的相關規定,是思美傳媒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。
2023年11月29日,證監會對思美傳媒立案調查。
在被立案調查不久后,李子木被思美傳媒停職。2023年12月5日,思美傳媒發布公告,稱董事會秘書兼副總經理李子木作為公司信息披露直接責任人,因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審慎,導致公司及其個人被浙江證監局出具警示函。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,決定暫停其董事會秘書、副總經理職務。為保證相關工作的正常開展,公司決定暫由公司董事、總經理高笑河代為履行董事會秘書職責。
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《證券日報》記者采訪時稱,按照《證券法》的規定,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,責令改正,給予警告,并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;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,并處以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。監管部門給出的處罰結果,會評估相關違法行為的危害性,思美傳媒的行為,也提醒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責任人,面對當前紛繁復雜的信息渠道和平臺,要從嚴要求,不能把互動平臺當正式的信息披露平臺。
(編輯 郭之宸 上官夢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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