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券日報網訊 ?6月23日晚間,麗島新材發布公告稱,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《關于審議公司開展票據池業務的議案》,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(肇慶麗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、麗島新能源(安徽)有限公司)與國內商業銀行開展即期余額不超過人民幣7億元的票據池業務。
(編輯 楚麗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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