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(記者劉琪)1月23日,中國人民銀行(簡稱:央行)對2024年第四季度核實為拒收人民幣現金的2起經濟處罰進行公示。廣大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,尊重公眾支付選擇權,共同打造和諧現金流通環境。
央行將持續開展拒收人民幣現金整治工作,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維護人民幣法定貨幣地位。社會公眾遇到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,可依據《中國人民銀行公告》(2020年第18號),依法維權。
圖片來源:中國人民銀行官微
(編輯 張鈺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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